银河贵宾会毓龙路西延(小海路-西环路)工程石质材料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5-11浏览次数:【字体:大 中 小】
1、银河贵宾会毓龙路西延(小海路—西环路)新建工程已经银河贵宾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本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石材项目的投标。
2、银河贵宾会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银河贵宾会区毓龙路西延(小海路-西环路)。
(2)工程规模: 投资额约15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6月,工期要求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建设需要。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
银河贵宾会区毓龙路西延(小海路-西环路)工程石材平牙、立牙、盲道板、分色带、树围、车止石等采购供应,栏杆的制作和安装。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招标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清单进行投标报价,结算时具体以实际供应量为准进行调整,但中标时的中标单价不再调整)。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为具备本次招标石材的加工、制作、供应、安装及其伴随服务项目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以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金为准)。
(2)投标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银河贵宾会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3)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经资格审查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5月 11 日18:00 时至2011年5月 18 日 18:00 时前,至银河贵宾会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报名者将不予接受。
8、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银河贵宾会经贸委机电设备招标办公室 0515-88196565
银河贵宾会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515-8308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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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董国承
联系电话:0515-88190191
地址:市南苑宾馆五楼
2011年05月11日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770089996
地址: 银河贵宾会开放大道路106号6楼
2011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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