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迎宾馆亮化工程,为了公平、择优选择施工承包队伍,故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进行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1.1. 工程概况:
1.1.1 工程名称:盐城迎宾馆亮化工程
1.1.2 工程地点: 银河贵宾会亭湖区境内。
1.1.3 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盐城迎宾馆亮化工程,工程造价约90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1.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1.1.5 工期要求:45 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7 质量标准: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工程达合格等级。
1.1.8 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 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2.2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三级及其以上资格(投标时应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1.2.3 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1.2.4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1.2.5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1.2.6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1.3.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3.1本工程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交给招标人,未中标人开标后当场退还,中标人扣除招标代理相关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4. 招标文件发放
1.4.1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2015年04月15日至2015年04月19日17时(节假日不休),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银河贵宾会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河贵宾会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童经理,联系电话:18951555908】。
1.5. 现场踏勘
1.5.1现场踏勘的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对现场已经了解。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1.5.2踏勘地点:银河贵宾会境内。
1.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时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谈判前需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1.7、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8、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
1.9、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0、投标人有违反《银河贵宾会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公章):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联系地址:银河贵宾会科技馆1楼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银河贵宾会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
地址:银河贵宾会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