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贵宾会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年度灯具日常维修耗材供应商入库,现邀请有意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提出入库资格预审申请。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年度灯具日常维修耗材供应。
1.2招标人:银河贵宾会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招标范围:灯具日常维修耗材供应(包含节能灯、LED灯、荧光灯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招标时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灯具、开关、插座的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销售授权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供上述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包括生产厂家和销售代理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2、投标申请人为所投品牌的生产厂商直接投标的,生产厂商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若以其他货币形式注册的,折合人民币不得少于3000万元(以开标当天的外汇汇率换算)),投标的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万人民币且其所代理的品牌的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注明的注册资本金及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为准。
2.3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09001质量体系资格认证书和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
2.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6、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银河贵宾会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7招标人推荐的灯具(含光源)品牌为:欧普、霞光、雷士、松下、飞利浦、阳光、欧司朗、佛山照明、TCL (如投标申请人提供的灯具为其他品牌产品,此产品质量档次及性能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招标人推荐品牌,同时所投品牌的灯具生产厂商的注册资本金也须达3000万元及以上)。
3、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 6月6日8:30至2016年 6月26日17: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至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本项目的预审文件。
4、预审文件格式领取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贵宾会青年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11招标代理部),联系人:王俊;电话:0515-68606911、18862055552。
5、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6 月26 日8:30,地点:银河贵宾会人民南路7号盐城国投集团一楼会议室。
建设单位(盖章):银河贵宾会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立冈 王俊
联系电话:0518-68606911、13605101815、18862055552
地址:银河贵宾会青年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11招标代理部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