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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楼标识标牌设计服务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2017-08-31浏览次数:【字体:

   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银河贵宾会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盐城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楼标识标牌设计服务。

1.3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银河贵宾会先锋岛.

1.4 项目概况: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楼(国投逸景倾城住宅)分为三栋高层住宅楼,住宅总户数320。总用地面积90435.96m²,地上总建筑面积58805.44m²,地下建筑面积31630.52m²。地上包括住宅,配套居住业主活动用房,配套居住物业管理用房,商业用房,配电房等。地下包括非机动车库,机动车库,人防。 

设计风格:art-deco风格。

1.5 项目设计理念,通过合理的并科学的设计,将自然生态要素与建筑空间有机结合,使二者相得益彰,从而塑造出住宅景观的高调,大气,舒适,时尚的形象。

1.6  设计进度要求

按照如下进度,若因配合工程总体进度的需要,乙方须同意进行调整以满足项目的总体进度要求,本次设计任务总工期为自签订设计任务65日历天:

1.6.1  方案设计(自签订设计任务30日历天);

1.6.2  施工图设计(自接受初步设计确认书后30日历天);

1.6.3  编制工程招标文件(自接受施工图设计确认书后5日历天);

1.6.4  现场配合(接受施工图设计确认书后至项目竣工验收);

1.6.5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

 

二、投标人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标识标牌设计能力和设计业绩((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达70000M2以上的住宅或综合楼工程的的标识标牌设计服务或标识标牌设计及制作安装的服务)。

2.2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设计负责人及设计组主要组成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名。

2.3  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1  本次标识标牌方案设计工作分为,楼宇标识,指示标识,交通警示指示标识,环境标识,环境警示标识,物业标识。

3.2  设计内容:

总体目标使用户方便快捷的达到目的地,总体指引与具体标识相互匹配互为补充,既不重复也不缺失,在需要时为标识不需要时能融入环境之中。

3.2.1 楼宇标识包括但不限于:1) 楼栋牌;2)楼层牌;3) 单元牌;4) 门牌;5) 单元宣传栏(公告栏);6) 电梯乘坐须知;7) 信报箱;8) 消防栓;9) 设备用房门牌;10) 消防疏散图标识标牌;11)无障碍通道12)小区大门口名牌,包含发光字及不发光字。

3.2.2 指示标识包括但不限于:1)总平面;2)多项指示牌;3)物业管理处;4)停车场指示牌;5)精神堡垒。

3.2.3 交通警示指示标识包括但不限于:1)地下车库入口警示牌,如:限高,限速,直行,禁止驶入;2)禁止停放牌;3)禁鸣限速牌;4)禁止使用牌;5)车位号码牌;6)停车场规则牌;7)非机动车停放处。

3.2.4 环境标识包括但不限于:1)景观名称牌;2)小区公共设施使用须知;3)公告栏;4)环保垃圾箱;5)时时为你服务牌。

3.2.5 环境警示标识包括但不限于:1)请勿戏水;2)请勿攀爬;3)草地环保牌;4)珍贵树种树名牌;5)配电室警示标语牌;6)地下管线警示牌。

3.2.6 物业公司标识包括但不限于:1)物业办公室门牌;2)物业公司形象牌;3)物业告示栏标识标牌;4)住户意见箱;5)员工岗位责任制;6)资料架;7)请勿大声喧哗;8)雨伞架;9)禁烟牌;10)男女洗手间标识标牌。

 

四、设计要求

4.1  项目总体要求

4.1.1  小区为高品质住宅楼,注重人文主义,绿色生态理念,社区邻里化理念,标识标牌设计应满足建设单位相关要求。

4.1.2  小区标识系统的设计,要创造具有强烈冲击力的视觉效果,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使居民和访客产生认同感,从而达到吸引人的目的;

4.1.3  标识标牌的设计首先应满足基本的适用功能、符合国家规范和约定俗成,材料的选取应结合项目定位综合考虑,体现绿色环保;

4.1.4  总体指引与具体标识相互匹配互为补充,既不重复也不缺失;

4.1.5  方案设计宜适当结合项目特点及本地特色。

4.2  标识标牌设计依据

4.2.1  国家相关规范及约定俗成;

4.2.2  盐城国投集团置业公司,物业公司,博州公司要求;

4.2.3  盐城国投集团标识标牌要求;

4.2.4  设计任务书等。

4.3  设计总体要求

4.3.1 设计工作总体要求:

4.3.1 图形设计:住宅标志和标志字体,行政/办公室印刷项目,客户信息/印刷项目和设施,标志色调主题/色调混合和印刷样式;

4.3.2 标志设计:销售中心标识,楼宇标识,指示标识,交通警示指示标识,环境标识,环境警示标识,物业公司标识。

4.3.3 提供施工图设计及材料使用说明,提供工程造价估算,协助供货样品确认与施工招投标清单编制,现场施工监督等。

4.4 设计要求:

4.4.1方案设计:

4.4.1.1 按照相关标准提供初步设计,提供材料使用说明,提供标牌所用的用电容量需求,管线预埋要求等;

4.4.1.2 根据住宅室内外平面图,及景观平面提供设计标志索引图及设计内容清单;

4.4.1.3 提供工程造价估算。

4.4.2 施工图设计:

4.4.2.1 根据业主方确定的初步设计方向和意见设计施工图;

4.4.2.2 提供详细的住宅内外图文标志索引、设计清单及材料施工说明;

4.4.2.3 提供和施工图相对应的工程造价估算。

4.4.3 供货及施工招标:

4.4.3.1 编制标识标牌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标准;

4.4.3.2 提供招标所需的技术说明书、详细的平面图和材料清单。

4.4.4 工程施工监督:

4.4.4.1 审核图文标志施工方提供的深化图及生产图;

4.4.4.2 监管图文标志施工方的生产和施工及相关过程,参加相关工作会议;

4.4.4.3 审核图文标志施工方的质量、进度、变更等事项;

4.4.4.4 监管图文标志验收、尺寸、工艺;

4.4.4.5 提交验收的评估报告,以及改进方案。

 

五、成果要求:

5.1  方案设计阶段:

5.1.1  设计总说明;

5.1.2  各功能区域现场分析及布置图;

5.1.3  标识标牌材料及制作大样;

5.1.4  标识标牌的清单;

5.1.5  投资估算.

5.2  施工图设计阶段:

5.2.1  设计方案及相应修改意见,细化标识标牌的细节,位置,材料及加工大样;

5.2.2  对需要提供照明的标识标牌,需要完善电气施工图纸,并提供用电量一览表,供机电设计予以配电设计;

5.2.3  编制详细的工程造价。

5.3  编制设备清单阶段:

5.3.1  编制全部标识标牌的设备清单及材料要求:

5.3.2  协助审核招标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内容。

5.4  施工及监管:

5.4.1  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加工图纸及材料,款式等进行确认;

5.4.1  对现场施工的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监督工作,确保实物与设计效果相符。

5.5 成果要求:

5.5.1 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满足使用要求份数的方案及施工图成果。

 

六、现场踏勘

6.1 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根据所报标段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现场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其投标报价不得调整。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询价函的澄清

7.1 疑问送达截止时间:20179 7 18:00 时前(北京时间)。

7.2 答疑发放开始时间:20179 11 9:00  时(北京时间)。

7.3 地 点:银河贵宾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河贵宾会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4楼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15-89803566,传真:0515-89803566)。

7.4招标答疑文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答疑文件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答疑文件为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时间:20179 13 9:00  时(北京时间)。

8.2 地点:银河贵宾会国投大厦202017室。

8.3 招标人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8.4 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吴满霞;联系电话:0515-89803566、15950298580 。

 

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下列资料(1-4项)装订成册成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原件材料直接装入封袋中)并密封后送至约定地点(可邮寄,邮寄地址:银河贵宾会国投大厦202017室,招标人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15-80552035,邮寄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未能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9.1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9.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1.2  投标承诺书(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

9.1.3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9.1.4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1.5  设计组人员一览表。

9.1.6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1.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9.1.1 -- 9.1.7项应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3份,原件材料可直接放入标书封袋内或另装袋供评标委员会审查,但必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提供盖章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9.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9.3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彩色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按规定装订,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9.4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9.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应加盖法人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署),标书放入封袋(封袋数量及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封袋中含正、副本)后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标书号。

9.4.2  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袋封口处密封并盖章。

9.4.3  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十、报价要求

10.1  本次投标设计费采取 “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10.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招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总和,以及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支付的材料、劳务、利润、税金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10.3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合同期内人员社会平均工资的提高、通货膨胀等因素,一切风险及招标人要求的工作内容、范围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非在合同协议中另有规定,在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将不予调整。

10.4  设计依据:现行的建筑行业、停车场设计规范、相关国家及地方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等。若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有新的标准出台,尚应满足新的标准及原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的变更。

10.5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付款方式

11.1  中标人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并最终经招标人确认后,付设计合同价的50%;

11.2  标识标牌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设计合同价的90%;

11.3  余款待政府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付款时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发票,付款通过合同规定的银行结转。 

 

十二、结算方式

12.1  结算方式为:本项目设计费=中标价。

 

十三、施工验收

设计单位要配合业主对标识标牌施工后,核对现场与设计图纸及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原设计的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复核要求;配合业主通过有关管理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或许可(若有)。

 

十四、知识产权

14.1 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14.2 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业主方所有,设计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业主方所有。业主方享有对方案进行再修改、展示、出版及其它形式的宣传等权益。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业主方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五、其它

15.1  合同签订后双方责任

15.1.1  招标人责任:

15.1.1.1 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标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中标人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进行设计;

15.1.1.2 为保证设计进度按计划完成,招标人应在收到设计文件资料后的10日内完成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意见;如未按期完成,中标人提交下一阶段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推迟。

15.1.1.3 招标人应保护中标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招标人对中标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招标人应负法律责任,中标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15.2  中标人责任

15.2.1 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15.2.2 中标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招标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15.2.3 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招标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

15.2.4设计资料及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符合国家消防、环保、卫生行业要求,所有设计变更不再另行收取费用。如因以上情况并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

15.2.5 根据项目和业主要求,委派设计代表到现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15.2.6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需由设计人参加的相关工程会议。

15.3 违约责任:     

15.3.1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15.3.2  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承担设计费1‰的违约金。

15.3.3  合同生效后,中标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双倍返还已收设计费。  

15.4  其他

15.4.1  招标人如需中标人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招标人应为中标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15.4.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员不得指定生产厂商、供货商或代理商,招标人需要中标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15.4.3  招标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中标人参加。

15.4.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5.4.5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招标,招标人在评标时,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成立评标小组。首先由评标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并由评标小组根据“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等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若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人保留改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权利。

 

十七 、未定事项,待评标时协商。

 

十八、本询价函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于2017  1 8:30时至2017  9 18 :00时,携带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到银河贵宾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报名并领取询价函【地址:银河贵宾会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4楼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15-89803566,传真:0515-89803566】。

 

 

                                    

 

 


 

 

盐城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楼标识标牌设计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二〇一七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期:            

 


 投 标 承 诺 书

 

银河贵宾会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根据已收到的  盐城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楼标识标牌设计服务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后,决定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愿按         元的总价承担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内容。

2、一旦我方中标,设计时间服从招标人的要求。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3、若招标人对设计方案有局部调整,我方承诺无偿服务,直到招标人满意为止。同时如果我方中标,我方的设计方案无条件、无偿满足政府有关部门图纸、方案审查的要求。

4、本次投标,我单位派出的设计负责人为           。

5、我方理解:你方不必定授标给最低设计费报价的投标人或其他任一投标人。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江苏省、银河贵宾会现行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如有违反,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资格。

7、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期: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        (姓名)为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位:             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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