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河贵宾会海慧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滨海电子智慧园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勘探服务投标报名。
二、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滨海电子智慧园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银河贵宾会滨海县境内:S328改线南侧、丰收河西侧、人民南路东侧、上海路北侧地块。
(3)四周界址:东至丰收河;南至上海路道路红线;西至人民南路道路红线;北至328省道道路红线。
(4)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始,至工程竣工,招标人付清合同余款及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检测报告止。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
(5)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桩基检测和常规材料检测,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为:滨海电子智慧园一期工程检测服务项目任务,滨海电子智慧园一期工程用地面积约87351.7平方米,总建设面积约10.48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3亿元。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滨海电子智慧园一期工程的桩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主体结构检测、节能检测、钢结构检测等全部检测内容]、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材料、门窗检测、环境检测)等。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计量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的独立法人。
外市投标企业投标时须提供经银河贵宾会城乡建设局备案的资质证明材料。本单位资质范围至少含桩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备案检测的内容,专项检测如本单位不具备检测资格,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中标人自行与之结算并承担全部责任。
注:如非项目所在地的投标企业,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收样点和取报告点,本条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但中标人必须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满足这个要求。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检测工程师合格证书),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少于3名且具有检测上岗证书或检测员证书。
4、本项目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身份证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01月0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银河贵宾会青年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9,联系人:韦俊 凌叶,联系号码:15950213970,0515-68033068】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十、投标申请人有违反《银河贵宾会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一、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招标人(公章):银河贵宾会海慧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韦俊
联系电话:15950213970,0515-68033068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