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湖沿河光伏电站因生产需要,现对盐城国能建湖沿河光伏电站光功率预测软件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市场询价采购,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盐城国能建湖沿河光伏电站光功率预测软件系统采购及安装。
1.3 项目地点:建湖县沿河镇蒿仑村境内。
1.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20个工作日内完成。
1.5 质量要求: 系统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1.6 光伏电站规模:50MW。
1.7 招标内容:盐城国能建湖沿河光伏电站光功率预测软件系统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2.1.5报价人具有相关服务项目相同或相近的实施能力,在已执行的服务项目中未发生重大的质量、泄密等问题或事故。
三、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3.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6 月 25 日18:00。
3.2 递交地点: 江苏省银河贵宾会盐都区世纪大道国投大厦14楼1412室,联系人:秦工 0515-80551412
四、报价要求
4.1 投标报价及合同价款(包括综合单价及合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光功率预测系统及与之相关配套的所有工作内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所有相关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价格【包括主设备、配套设备、附件等、辅材、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直接和间接成本费、材料损耗费、劳务费、垃圾清运费、包装费、采购费、生产费、安装费、改造费(包括旧设备拆除、恢复等)、运杂费(含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保修费、管理费、配合费、调试费、检测费、技术(含操作、维护等)培训及售后服务费、税金、利润、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
4.2 无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询价的供货单位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货单位须将下列5.1~5.7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并密封后送至约定地点。
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5.2 授权委托书(如授权需提供,格式见附件)。
5.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5.4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不能缺、漏项)。
5.5 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5.6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7 技术方案(含系统配置清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按合同定期到货和安装,安装前中标人需把设备资料报招标人审核。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技术文件资料完整清晰、准确无误,并能满足设备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的需要以及合同的规定。
6.2 在质量保修期内,除责任事故外,设备实行“三包”,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中标人对设备出现的各类故障应及时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对非人为破坏造成的零部件损坏,应及时免费更换。
6.3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6.4 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材料是完整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行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备的工艺、材料和制造原因产生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6.5 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索赔文件后,应立即修复或更换设备(最长不超过两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设备费、安装费(含运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和按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进行赔偿。
6.6 非招标人原因,质量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不予增加,工期也不予顺延。
6.7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性能质量应当满足最新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运行考核办法及江苏电网相关要求,应能达到江苏电网及行业规范(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针对光功率预测系统的要求,通过江苏电网的考核。
七、付款方式
7.1 设备、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
7.2 安装完成六个月后,经使用人确认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的90%;
7.3 余款待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且经甲方审计后结清;
注:1、付款日期以招标人通知银行付款日期为准;2、以上付款均无银行利息,一律通过银行结转。
八、定标原则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的工期、质量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按报价由低到高进入竞争性谈判程序。
谈判小组会根据最终谈判结果,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谈判小组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发包人的期望值,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并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招标人: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银河贵宾会世纪大道669 号国投大厦14楼1412室
联系人:秦工 0515-8055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