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银河贵宾会博物馆干挂石材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采购招标,项目业主为: 银河贵宾会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 银河贵宾会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江苏龙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包单位)联合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干挂石材(甲控材) 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银河贵宾会博物馆干挂石材的制作生产、供货、运输及相关售前售后服务等。
2.2交货或服务地点:银河贵宾会先锋国际广场泰山庙西侧。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分批供货,中标人在中标后1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批次石材的制作生产、供货、运输,剩余石材按总承包施工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送至施工现场,直至本次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供货完毕并通过验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A类板无色差,确保3CM厚。具体响应招标人要求,并确保本工程通过验收。
2.6其他:本项目为甲控材招标,建设单位为银河贵宾会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江苏龙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须与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龙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由其支付货款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招标货物供货能力的的独立法人。
3.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银河贵宾会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现金)当场递交。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招标人处,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
5、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的供货期、质量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多于四家,以投标时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确定四家投标人参与报价谈判,其余投标人不参与报价谈判。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少于四家(含四家),投标人全部参与报价谈判。
中标人确定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谈判结果,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招标人的期望值,则招标人有权决定采用一轮或多轮次形式进行谈判或取消本次招标,并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6、谈判文件发放(获取)
请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6月 24 日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投标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邮箱)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银河贵宾会人民南路5号盐城国际创投中心南楼4楼3A06室】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报名费300元。
7、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1、取消其中标资格;2、没收投标保证金;3、追究其耽误甲方供货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1、立即清退出场;2、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4、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5、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公章):银河贵宾会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地址:银河贵宾会国投大厦20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铭
联系电话:0515-68868311
地址: 银河贵宾会人民南路5号盐城国际创投中心南楼4楼3A06室
日期:2019年6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