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润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因建设需要,急需确定合格的监理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江苏国润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工厂整体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银河贵宾会高新区境内;
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与项目建设同步,如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期限延长,监理人仍承担监理义务,且费用不予增加,投标人自行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3、监理范围:江苏国润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工厂整体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办公大楼及生产车间整体提升改造、食堂整体改造、幕墙改造、室内装修、布展、智能化、消防、厂区内部路灯、道路维修、道路划线、绿化提升、非机动车车棚等工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具体监理范围以招标人最终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调整工程范围,监理人须无条件服从。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含设计、招标阶段、前期所有施工手续的办理等)、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项目管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总体策划;负责项目报建与前期准备;负责项目设计管理,提交设计优化方案、组织项目功能性、标准符合性以及经济性审查,并督促设计单位整改到位;负责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协助委托人进行招标采购管理,审查招标文件、协助组织开标、评标等;负责合同管理;提交完善的概预算审查资料;负责工程现场踏勘、工程实施可行性调查等;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管理;执行委托方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法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监理控制;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方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协助委托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方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如政府审计,应协助配合政府审计)等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所有事宜。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监理人须无条件服从。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4.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4.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银河贵宾会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4.5.1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并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建设部)的人员。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4.5.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本工程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注: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专业需要,将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齐全,满足本工程监理的需要。中标后,招标人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专业核实,如发现配置人员不能满足本工程监理的需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②为便于考核,在各个阶段的服务过程中,招标人要求服务人员按其进场计划驻场并提供服务(经招标人批准,招标人有权按照工程实施进度进行调整,且接受招标人指定的日常考核及考勤),如服务人员不按合同约定参与服务,招标人视中标人违约,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金。
③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要求如需增加相关专业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要求,费用不予增加。如招标人另行聘请人员,则费用在中标人费用中扣除。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10000元,带至开标现场,开标前交给代理公司,未中标的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存于招标人指定帐户,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
七、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20年 3 月 17 日至2020年 3 月 21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报名人身份证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银河贵宾会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3楼招标代理部(西环路与东进路交界处向西300米),联系人:刘溶溶,联系电话:18861983696),逾期报名的不再受理。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公章):江苏国润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溶溶
联系电话:18861983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