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沿河光伏电站综合楼屋面、墙面维修工程,现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建湖沿河光伏电站综合楼屋面、墙面维修工程。
1.2 项目地点:建湖县沿河镇蒿仑村。
1.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为建湖沿河光伏电站综合楼约60m2破碎瓦屋面修复、约50 m2内墙面渗水处理修复及17 m2外墙面渗水修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1.4 招标方式:公开询价。
1.5 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竣工验收。
1.6质量标准:合格。
1.7招标限价:18000元。
1.8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
2.1 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应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三、现场踏勘
3.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探勘,投标前联系招标人,联系人刘文佳,联系电话18021857098。
3.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应充分探勘现场,因工程量变化导致的费用增减不在调整合同价款。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4.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2 日18:00。
4.2 递交地点:江苏省银河贵宾会盐都区世纪大道国投大厦14楼1112室,联系人:叶工 0515-80551412
五、报价要求
5.1本项目报价采取含税总价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自行考虑相关因素并合理确定报价,中标后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5.2 无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询价的单位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将下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并密封后送至约定地点。
6.1 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6.4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格式详见附件);
6.5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6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付款方式
7.1 预付款: / ;
7.2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定标原则
招标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的工期、质量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按报价由低到高进入竞争性谈判程序。
谈判小组会根据最终谈判结果,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谈判小组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发包人的期望值,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并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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