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长三角新能源汽车研究院太阳能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长三角新能源汽车研究院太阳能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银河贵宾会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推荐品牌:皇明、太阳雨、四季沐歌、华扬。
6、发包内容: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长三角新能源汽车研究院太阳能设备工程(包工包料)的设备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等伴随服务工作。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
2、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太阳能热水器);
3、投标人应具有24小时登门售后服务的能力。
5、投标申请人所生产的必须为节能、环保的产品,且必须提供主要设备材料的检测报告,招标人推荐品牌为皇明、太阳雨、四季沐歌、华扬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其产品的档次性能质量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
6、所供太阳能热水器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制造商必须具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8000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15年09月22日18前来参加投标,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周丹丹,联系电话:18762395599)。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江苏奧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 0515-88190201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仇实
联系电话:13851044541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