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河贵宾会监管中心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银河贵宾会公安局、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雨水收集及喷溉工程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银河贵宾会监管中心施工现场。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招标范围:银河贵宾会监管中心雨水收集及喷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工程用造价约11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3.1.3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日,则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银河贵宾会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银河贵宾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6日。
2.领取地点:银河贵宾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银河贵宾会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3.联系电话:张工,0515-89803566、13921809379。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20000元,现金当场递交。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密封。如在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有投标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投标的,则没收其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投标单位还须准备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确定后5日内(招标人电话通知即确定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前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存于招标人处,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如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且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国投集团及相关公司的任何项目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密封装订,如不密封装订,招标文件不予收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后予以退还。
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4)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6)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银河贵宾会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depc.com/)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在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银河贵宾会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公司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河贵宾会公安局、银河贵宾会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银河贵宾会国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0515-80552035
传 真:
电 子 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银河贵宾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河贵宾会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 系 人:沙洪流
电 话: 0515-89803566 13770088099
传 真:0515-89803566
电 子 邮件:2871000631@qq.com